关于组织申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三批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的通知
时间:2022-05-25 来源:本站 编辑:kjglb
各相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的通知》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作要求,由四川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牵头组织相关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较强的装配式建筑产业能力,对区域装配式建筑发展具有示范引领作用。设计、施工、部品部件生产类企业累计参建或产品应用的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不少于30万平方米,装备制造类企业成套生产线年投产不少于10条(或年生产不少于12条),科技研发类企业主持不少于5项省部级以上装配式建筑相关科研项目。
(三)具有先进成熟的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设计类企业应成熟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进行装配式建筑正向设计,部品部件生产类企业应具备智能自动化生产能力和部品部件数据库,施工类企业应具备成熟的工艺工法和相应的施工技术水平。
(四)具有较高的标准化水平,在推进标准化设计和生产方面有具体实践。
(五)具有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市场信誉良好,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申报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准备相关资料,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各地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做好推荐工作,出具推荐意见;
(三)申报企业将已通过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初审和出具推荐意见的申报材料提交至四川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协会;
(四)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组织专家评审后推荐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三、申报要求
(一)填写《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申请表》(附件1)和《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申报书》(附件2),并将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材料于2022年6月20日前寄送至协会,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需提交纸质版2份(原件)。
(三)其他相关要求详见附件3。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航空路6号丰德国际广场D2座402室
联系人:向勇13548190811 张天路18011404707
邮 箱:528036004@qq.com
附件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的通知.doc
四川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协会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