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丨关于开展钢木建筑行业优秀省(部)级工法征集、推广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2-11-09 来源:本站 编辑:admin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本会有关会员,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思想,推动钢木建筑行业技术创新,助力建筑业转型升级、低碳发展,我会决定开展钢木建筑行业省(部)级工法征集、推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二)协办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及钢木建筑相关行业协会(四)办公室设在中国建筑业协会钢木建筑分会,负责活动的统筹组织安排。(二)钢结构、木结构等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领域产生的工法。(一)企业按照附件1要求准备报名资料,并填写《钢木建筑行业优秀省(部)级工法报名表》。(二)报名单位须为工法的主要完成单位,以从事钢结构、木结构等装配式建筑的施工企业为主,自愿报名。(三)每项工法由1家施工企业通过本地区相关部门推荐报名,不得跨省(部门)申报。(四)工法要体现工业化、绿色化、智能化等建筑业新时代特征。(一)工法需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钢木建筑相关行业协会推荐,企业也可以独立报名。(二)即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将所有电子版资料拷入U盘(每项工法命名格式为“单位简称、XXX 工法”)及《报名表》(盖章件)快递至主办单位。同时,电子版资料发邮箱:2161605791@qq.com。(一)此项活动以推广应用钢木建筑行业优秀工法为宗旨,不收取任何费用,接受社会监督。(二)我会将组织行业专家对征集的工法成果进行分析、筛选,入选的工法在中国建筑业协会钢木建筑分会网页进行公示,择优在相关媒体进行发布,并编制《全国钢木建筑行业优秀省(部)级工法精选》,经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在行业内进行推广和交流。协会将通过培训、交流、观摩等形式对优秀省(部)级工法进行宣贯,并根据会员企业和行业的需要,提供技术指导,积极推广和应用。联系电话:18610029086、13718607218联系电话:13569127882、15936209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