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 |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7-14 来源:本站 编辑:admin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制造强市战略部署,落实《成都市工业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智能制造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成工经领办〔2021〕15号)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府规〔2023〕2号)文件精神,加快推动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根据《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成经信办〔2023〕23号)相关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度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工作,现将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8月3日。 二、申报条件 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两个方向中选择其一进行申报。 (一)智能工厂申报条件 1.在成都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税收解缴关系在本市的企业; 2.工厂所在地在成都市,已经建成并投入正常使用; 3.智能化制造方面:工厂在设计、生产、管理、物流、装备、能源、技术资源支撑等方面开展智能化建设,智能化程度处于行业较好水平; 4.新技术应用方面:工厂在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等环节积极探索5G、人工智能、数字孪生、标识解析等新技术应用,并在融合应用中成效突出; 5.新模式应用方面:工厂在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等环节积极探索平台化设计、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等创新模式,并在一种新模式应用中成效突出; 6.工厂智能化改造(建设)完成后,实现单位产品成本、产品不良率有效降低,生产效率、能源资源利用率、设备综合利用率、销售增长率有效提升,产品研发周期明显缩短,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7.申报单位已通过市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diisp.com/)完成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且等级达二级及以上。 (二)数字化车间申报条件 1.在成都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税收解缴关系在本市的企业; 2.车间所在地在成都市,已经建成并投入正常使用; 3.数字化制造方面:车间在工艺设计、生产资源、制造装备、制造运行管理、车间信息交互、信息安全等方面开展数字化建设,数字化程度处于行业较好水平; 4.新技术应用方面:车间在生产制造、数据集成等环节积极探索5G、人工智能、数字孪生、标识解析等新技术应用,并在融合应用中成效突出; 5.新模式应用方面:车间在生产制造、数据集成等环节,积极探索平台化设计、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等创新模式,并在一种新模式应用中成效突出; 6.车间数字化改造(建设)完成后,实现单位产品成本、产品不良率有效降低,生产效率、能源资源利用率、设备综合利用率、销售增长率有效提升,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7.申报单位已通过市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diisp.com/)完成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且等级达二级及以上。 (三)有下列情况的企业,不得申报 2020年至今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质量和环境污染事故或者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 三、申报材料 企业根据申报方向,按照《成都市智能工厂申报书》《成都市数字化车间申报书》(见附件1)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四、奖励措施 对认定为市级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的企业,按《成都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有关规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五、申报程序及有关要求 (一)请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企业须对申报事项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二)请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真对照《成都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办法》以及《2023年全市工业互联网产业建圈强链工作要点》确定的培育任务,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认真开展申报事项及申报材料真实性审查,出具审核意见,于2023年8月3日前将《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3份企业申报材料报送市经信局工业互联网推进处,电子版(含word版和盖章PDF版)同步发送至cdsjxxxh@163.com。市经信局将按有关规定组织评审、认定与奖励工作。 特此通知。 点击下载附件ea89cd97619545ca843eb7d78010e42a.docx 1.成都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申报书 2.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