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丨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6-11-23 来源: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zhuanwh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建筑产业现代化是指采用现代工业化生产方式替代现场现浇作业方式建造建筑产品,通过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实现绿色施工,提高工程质量,促进节能减排,改善人居环境,是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趋势。按照国、省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总体部署,为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川府发〔2016〕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建筑设计标准化、部品生产工厂化、现场施工装配化”为发展方向,采取“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运作”的发展路径,通过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建筑业与建材业深度融合,切实提高科技含量和生产效率,保障建筑质量安全和寿命周期价值最大化,带动建材、节能、环保等相关产业发展,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 
  二、发展目标 
  (一)完善新型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建造体系和保障体系。形成以预制装配式结构体系为主导、以钢结构和精装饰成品化为特色的工业化体系。 
  (二)加快新型建筑产业现代化基地建设。初步形成30万立方米的部品构件的年生产能力,加快培育出1-2家集设计、开发、施工及配件生产为一体的国家级建筑业现代化基地品牌企业。 
  (三)加快建筑产业现代化建造项目建设。在2016年至2019年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示范期内,完成新开工面积不少于100万平方米预制装配化率(即:工厂生产的预制构件体积占建筑地面以上构件总体积的比例)不低于30%的建设项目。2020年起为建筑产业现代化全面推广应用期,项目预制装配化率达到35%以上的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新建住宅全装修达到50%。全市基本形成适应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市场机制和发展环境。 
  三、重点工作 
  (一)积极推广应用。各县(市、区)政府、乐山高新区管委会、峨眉山景区管委会、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作为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组织实施主体,积极引导建筑行业合理采用国内外先进的新理念、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装备,定期发布推广应用、限期使用和强制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公告。重点推广应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轻钢龙骨结构、木结构等建筑结构体系。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下地区,政府投资的办公楼、保障性住房、医院、学校、体育馆、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和其他公共建筑工程,地下管廊、城市桥梁等市政工程,水利、铁路等工程,全面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社会投资的文化体育、教育医疗、商业仓储、工业园区工业厂房,积极推广应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农村居民住房建设、地震灾区农房建设,大力推广使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大力发展绿色节能产品与资源循环利用技术。 
  (二)培育市场主体。加大对建筑产业现代化相关企业的培育力度。一是调整产业布局。积极培育预制装配式建筑构件生产企业和钢筋加工配送等建筑产业化部品构件仓储、加工、配送一体化服务企业,支持发展现代化钢筋加工配送中心,引导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传统建材企业向预制构件和建筑部品构件生产转型,重点扶持一批规模合理、创新能力强、机械化和装配化水平高的部品构件生产和建筑施工企业,培育建筑产业现代化基地和产业集团。二是实施“引进”战略。围绕建筑产业化上下游产业链招大引强,积极引进实力雄厚的建筑产业化集团企业或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龙头企业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三是实施转型升级工程,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引导开发、设计、工程总承包、机械装备、部件构件生产、物流配送、装配施工、装饰装修、技术服务等行业企业适应现代化大工业生产方式要求,加快转型升级。四是发挥房地产开发企业集成作用,发展一批利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开发建设的骨干企业,提升开发建设水平。五是发挥设计企业技术引领作用,培育1-2家熟练掌握建筑产业现代化核心技术的设计企业,提升标准化设计水平。六是发挥部品生产企业支撑作用,壮大一批规模合理、创新能力强、机械化水平高的部品生产企业,鼓励大型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和传统建材企业向预制构件和住宅部品部件生产企业转型。七是发挥施工企业推动作用,形成一批设计施工一体化、结构装修一体化以及预制装配式施工的工程总承包企业,鼓励开发、设计、部品生产、施工、物流企业和科研单位组成联合体,形成优势互补、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大型产业集团,力争在2020年前培育2-3家联合体或大型建筑工业化骨干企业。 
  (三)健全监管体系。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严格市场主体准入。建立部品登记和目录管理制度,加强对部品及构配件生产企业的准入管理,以及对安全质量影响较大的构件、部品生产的工业管理。成立市建筑产业现代化专家委员会,对新技术、新产品、新标准组织论证、评审及验收;对确定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开发建设的项目提出装配化率等技术指标;对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建设进行审核认定,包括审定装配式建筑项目技术方案、认定项目技术指标、确定预制装配率等事项,作为项目享受各项优惠政策和施工图审查的参考。严格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预制构件生产质量监管,强化装配式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完善建筑项目设计、部品制造、施工和运营全流程质量管理体系,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四、政策支持 
  (一)土地支持。国土资源部门要优先支持建筑产业现代化基地和示范项目用地,对列入年度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的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各地应根据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规划要求,加强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对以出让方式供应的建设项目用地,在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项目的预制装配率、全装修成品住房比例等条件,列入土地出让合同。对以划拨方式供地的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项目,各地应提高项目的预制装配率和成品住房比例。 
  (二)专项资金扶持政策。对凡在我市注册或投资建设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基地的企业,由经信、发改、环保部门依法依规在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优先扶持。 
  (三)投标政策。在政府投资项目中率先推广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示范项目,在同等情况下可以优先选择我市具有甲级设计资质的企业和二级资质及以上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其他非政府投资项目可参照执行。 
  (四)容积率奖励。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前提下,对实施预制装配式建造的项目研究制定容积率奖励政策,出台具体操作程序和办法。土地出让时未明确但开发建设单位主动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造的项目,在办理规划核实时,其外墙预制部分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总建筑面积的5%)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 
  (五)税收优惠。利用现代化方式生产的企业,经申请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避免同一项目的部品构件在生产、运输和施工环节重复征税。 
  (六)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建筑产业现代化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建筑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劵、中期票据等各种适合建筑企业的债务融资工具。鼓励金融机构拓宽建筑企业融资担保的种类和范围,支持以建筑材料、工程设备、在建工程和应收账款等作为抵(质)押标的向金融机构融资,引导保险机构和银行合作开发适合建筑业特点的应收账款信用保险。 
  (七)评优评奖优惠政策。装配率达到30%以上的项目,享受绿色建筑政策补助,并在项目评优评奖中优先考虑。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各县(市、区)政府、乐山高新区管委会、峨眉山景区管委会、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将该项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认真研究解决本地区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明确责任、强化考核。各相关部门在全面落实国家、省和市支持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政策措施基础上,尽快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形成共同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合力。 
  (二)宣传保障。建立政府、媒体、企业相结合的宣传机制,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多途径开展广泛宣传,提高建筑产业现代化的社会认知度,开创现代建筑产品应用与装备制造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服务保障。经信部门要指导和协助建筑产业园区、建筑产业现代化设备制造业基地建设。住建部门对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的项目,在项目选址、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依申请提供代办服务;对建设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基地项目,依法提供高效便捷的审批、审核、审查办理通道。国土资源部门在土地出让公告中根据规划建设要求将建筑产业现代化建设作为出让条件。财政部门要指导相关部门利用各种资金、基金扶持试点示范项目,并会同住保、物价等部门,将按照建筑产业现代化要求建设保障性住房项目增加的成本计入项目建设成本。发改、交通、公安、城管、安监、工商、国税、地税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为建筑产业现代化提供支持。 

乐山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