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5-07 来源:川建建发〔2018〕299号 编辑:admin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56号)精神,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我厅制定了《四川省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3月28日
四川省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发展装配式建筑是落实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理念的重要要求,是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2018~2020年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阶段性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强化措施保障,统筹推进全省装配式建筑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
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建筑,倡导有条件的景区、农村建筑推广采用现代木结构建筑,支持市政工程建设中应用装配式部品部件。以试点城市和100万以上人口城市为依托,形成以试点城市带动区域发展,以中心城区带动区县发展的格局。到2020年,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成都、广安、乐山、眉山、西昌5个试点城市达到35%,泸州、绵阳、南充、宜宾等100万以上人口城市达到30%,其他城市达到20%。
到2020年,全省培育8个装配式建筑试点城市,培育5家集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装配式建筑龙头企业,培育50个科研、生产、应用的装配式建筑产业示范基地,2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
二、重点任务
(一)编制发展规划
2018年6月底前,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编制完成本地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明确年度和中长期发展目标任务,细化阶段性工作安排,有效引导市场预期。发展规划要结合区域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发展情况及有效辐射半径,按照研发、生产、应用三类基地协调发展原则合理布局产业基地,实现市场供需基本平衡。鼓励各区域间形成有效的合作机制,对区域发展形成相互支撑,培育综合性产业基地和专业性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完善装配式建筑产业链。
(二)完善技术体系
鼓励相关产学研单位以及产业基地组建装配式建筑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开展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木结构、组合结构等技术体系研发与应用,确保结构安全。发挥省装配式建筑专家库专家作用,加大装配率较高的高层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施工工艺工法的总结编写,推动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筋和消能减震、预应力技术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突破钢结构中围护体系、楼面体系、节点连接以及钢结构抗裂隔音、露梁露柱等共性关键难题和技术瓶颈,尤其要结合我省高烈度地区特点建立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和关键技术。
(三)完善标准体系
加快装配式建筑标准制定,形成一套包括设计、生产、施工、质量控制和验收等各个环节的标准体系。住房城乡建设厅主导制定解决装配式建筑应用过程中通用性、基础性的地方标准和图集。支持企业开展标准体系研究,制定企业标准、专用图集和技术手册,鼓励社会组织编制团体标准。强化设计、部品部件生产、建筑材料与工程建设标准之间的衔接,实现工程设计、生产和施工装配标准规范化,监督管理标准规范化。
(四)提高设计和建造智慧化水平
按照系统集成思路,推行以建筑系统的模数化、标准化为基础,与结构系统、机电系统和装修系统的一体化集成设计。提升设计人员装配式建筑设计理论水平和全产业链统筹把握能力,发挥设计人员主导作用,为装配式建筑提供全过程指导。提倡装配式建筑在方案策划阶段进行专家论证和技术咨询,促进各参与主体形成协同合作机制。推动医院、学校及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投资项目为主的标准化设计。推进BIM技术在装配式建筑规划、勘察、设计、生产、施工、装修、运行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建立适合BIM技术应用的装配式建筑工程管理模式,提升BIM技术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空间。
(五)提高施工能力
提升装配式建筑的管理水平,引导施工企业研发应用与装配式施工相适应的部品部件吊装、运输与堆放、套筒灌浆、部品部件连接等施工技术,确保部品部件的装配施工连接质量和建筑整体安全性能。大力开展与装配式施工相配套的装备、机具的开发应用,提高施工企业技术工人与机械装配的配置水平和施工效率。鼓励企业创新施工组织方式,推行绿色施工,促进人、材、机相融合的施工管理模式。支持施工企业编制施工工法,提高装配施工技能,实现技术工艺、组织管理、技能队伍的转变,打造一批具有较高装配施工技术水平的骨干企业。
(六)规范部品部件生产应用
制定《四川省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质保能力评估管理办法》,规范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的生产和应用,优先从成熟和适用的部品部件入手,建立全省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目录,推行使用预制部品部件,促进部品部件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和现代化水平提升。规范生产企业部品部件技术标准、规格型号、产品种类,提高设计、施工、生产工作效率,降低建设成本,有效控制部品部件质量。
(七)推进建筑全装修
各地要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全装修成品交房,明确装配式建筑全装修的目标和要求,加大全装修成品交房和政策引导扶持。推行装配式建筑全装修与主体结构、机电设备一体化设计和协同施工,并与主体结构交付验收同步。鼓励全装修提供大空间灵活分隔及不同档次和风格的菜单式装修方案,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推进整体厨房卫生间、集成化设备管线、预制装配式轻质隔墙的应用,提高装配化装修水平。
(八)促进绿色发展
积极推进绿色建材在装配式建筑中应用,推广绿色多功能复合材料,发展环保型木质复合、金属复合、优质化学建材及新型建筑陶瓷等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要与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相结合,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在绿色建筑评价中逐步加大装配式建筑的权重,鼓励建设综合示范工程。推动太阳能光热光伏、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与装配式建筑一体化应用。
(九)加强质量安全管理
研究制定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质量安全监管办法,明确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的各方主体责任和监管措施。加强对装配式建筑总承包企业及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企业行为监督,严格落实各方主体质量和安全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装配式建筑工程实体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保障运输、吊装等重点环节和套筒灌浆、部品部件连接等重点部位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
三、保障措施
(十)加大政策扶持
各地要结合节能减排、环保治理、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政策,加大装配式建筑在财政、税费、土地、金融、招标投标等方面政策扶持,加强对供给侧和需求侧的支持力度。将装配式建筑产业纳入新兴产业范畴予以培育扶持,在评选优质工程、优秀工程设计和考核文明工地时,优先考虑装配式建筑。制定规范装配式建筑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意见,完善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市场价格信息发布机制,逐步形成装配式建筑计价体系。
(十一)创新管理机制
创新装配式建筑监管机制,在招标投标、施工许可、施工图审查、工程计价、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监督和竣工验收等环节进行建设管理制度改革,建立适合装配式建筑发展的监管机制。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全部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实现工程设计、部品部件生产、施工及采购的统一和深度融合。建立装配式建筑全过程信息追溯机制,把生产、施工、装修、运行维护等全过程纳入全省装配式建筑发展推进平台管理,实现数据即时上传、汇总、监测及电子归档管理等,增强行业监管能力。
(十二)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制定装配式建筑人才培养计划,加快培养和引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急需的技术管理人才。支持省内高校、职业学校设置装配式建筑、BIM技术专业课程,搭建产学研平台,推动装配式建筑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创新人才培训模式,将装配式建筑政策、技术、标准等纳入建设工程注册执业人员考试和继续教育内容,加大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人才培养力度。加快装配式建筑复合型人才培养,打造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的产业工人队伍和质量安全监管队伍。
(十三)加强宣传推广
各地要加强对装配式建筑的政策宣传,利用网络等媒体手段,构筑信息交流平台,及时报道最新产业动向,广泛宣传发展装配式建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提升全社会对装配式建筑的认知度。引导消费者购买装配式建筑住宅,倡导低碳环保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营造社会共同关注、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良好氛围,促进装配式建筑行业和市场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