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的通知

时间:2023-12-13 来源:本站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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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建筑业企业: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四川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升建筑企业科技创新水平和能力,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我厅组织开展2023年度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2月20日至3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程序

省级工法申报按照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申报。

线上申报实行一工法一上报。企业使用已完成实名认证的法人账号登陆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点击“直通部门”进入“住房城乡建设厅”,点击“公共服务”选择“省级工法评审”进行工法申报信息填报和上传。

三、申报材料

每一项工法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四川省工法申报诚信承诺书(样表见附件1);

(二)四川省工程建设工法申报书(样表见附件2);

(三)工法文本(要点提示见附件3);

(四)企业级工法批准文件;

(五)已在两项及以上工程实践应用的证明材料,包括:①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应用证明(原件);②施工合同主要页(包括首页、工程概况、工期、签订时间、生效日期、签字盖章等)(复印件);③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备案手续(复印件);④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或者建设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移交、试运行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经济效益说明材料(加盖公章和财务章);

(七)当关键技术属填补省内、国内空白时,应有科技查新报告;

(八)反映实际施工中工法核心工艺及应用的照片(不少于10张),提倡反映实际施工的视频资料;

(九)技术标准、专利证书、科技成果获奖证明等其他有关材料。如专利涉及他方的,应提供相关方无争议声明书。

申报单位统一汇总本企业工法申报情况,形成《2023年度四川省省级工法申报汇总表》(样表见附件4)。申报资料报送要求详见《2023年度四川省省级工法报送要求》(见附件5)。

四、申报要求

(一)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建筑业企业,工法开发依托工程项目在四川省的外省建筑业企业,按照企业自愿原则均可申报省级工法; 

(二)工法已经过两项及以上工程实践应用,并证明是安全可靠,具有较高推广应用价值和显著经济、社会效益。注册地在省外的建筑业企业申报的工法应至少有两项在四川省的工程应用实例作为工法开发的依托项目;

(三)每项工法仅由一家建筑业企业申报,主要完成人员不超过5人;申报单位应是开发应用工法的完成单位;工法的整体技术应当是申报单位自行研究开发的,或者会同其他单位联合研究开发,且无侵权纠纷的;

(四)已认定为企业级工法;

(五)工法的关键性技术水平应达到省内领先及以上;符合国家建筑技术发展方向;工法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又无国家技术标准的,应当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试验、论证,出具检测报告,并经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建设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审定。

(六)工法文本编写内容应齐全完整,主要包括前言、工法特点、适用范围、工艺原理、施工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效益分析和工程应用实例等内容,做到图文并茂、表达清晰,能有效指导工程施工管理;

(七)申报单位要认真履职尽责,加强申报材料内审,注重工法关键技术及工法文本编制质量水平,对本单位申报工法的先进性、可靠性、真实性负责,择优推荐,严格把控申报质量和数量,维护工法申报的严肃性。

五、其他事项

(一)工法内容不得与已公布的有效期内的国家级、省(部)级工法雷同。

(二)涉及的关键技术及专利权属清晰,无争议、无纠纷。

(三)申报单位应如实申报,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一经发现存在作假、抄袭、剽窃等虚假行为,将依据《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查处。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省级工法申报工作,加大对工法申报的指导服务,支持和组织企业申报。

联系电话: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028)85552040、85534792,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36号,邮政编码:610041。

附件1.四川省工法申报诚信承诺书(样表)

2.四川省工程建设工法申报书(样表)

3.工法文本(要点提示)

4.2023年度四川省省级工法申报汇总表(样表)

5.2023年度四川省省级工法报送要求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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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5:四川省2023年度省级工法申报通知附件.doc